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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批长沙市产权交易中心成员单位
各区、县(市)财政局,市直各部门: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 78号《长沙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七条及长沙市财政局、长沙市监察局制订的《长沙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》第六条的规定,经单位申请,长沙市产权交易中心审核,长沙市财政局批准,同意下列单位成为长沙市产权交易中心的成员单位,现予公布。 一、从事国有、集体资产产权处置拍卖中介机构的成员单位: 1、湖南永达拍卖有限公司; 2、湖南新远拍卖有限公司; 3、湖南智帮拍卖有限公司; 4、湖南美雅公平拍卖有限公司。 二、从事国有、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经纪中介机构的成员单位: 1、长沙紫光产权交易经纪有限公司(具有中介鉴证资格); 2、湖南新时代会计咨询有限公司; 3、长沙乾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