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 讯

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结束后,市财政局公共资产管理处立即召集选聘入围的 15家中介机构,安排和布置资产清查工作。要求各中介机构严格按照《会计法》和资产管理有关政策,高水平、高质量地进行核实核查工作,确保清查核实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。同时,对资产清查表格的填报作了说明,并提出了具体要求。15家中介机构的代表一致表示,一定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,客观公正地开展核实工作,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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